2007年8月14日 星期二

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否課稅?(9111)

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或設立稅籍,其銷售額除符合免稅規定外,應由受託人依法開立發票及報繳營業稅。至於受託人依信託本旨,將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收益交付受益人,核非屬受益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代價,受益人免開發票並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92.2.26.台財稅字第0920451148號令)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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