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所得
【全年租賃所得=全年租賃收入﹣必要損耗及費用】
採「列舉費用」扣除
=租金收入﹣(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保險費+購屋利息+其他相關稅捐支出)
採「標準費用」扣除依財政部標準➠租金收入總額×43﹪
【房屋租賃所得=全年租賃收入×( 1﹣43﹪)】
【土地租賃所得=全年租賃收入×該地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
➠土地僅得減除當年度繳納之地價稅,不得減除43%必要費用
▲TOP
依法納稅是義務,合法節稅是權利。 台灣稅務法規與實務,節稅祕笈,您不可不知,無論是《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土地稅、契稅、遺產稅、贈與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將在此為您一一介紹。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