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8日 星期六

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

【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利用夫妻贈與節稅】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1.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囑執行人。
2.無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3.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之遺產管理人。

【遺產稅的繳納期間為何?如果沒有辦法一次繳納,是否可以分期繳納?】
納稅義務人應於收到遺產稅核定稅額通知書日起2個月內,向有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如確實有困難的,可於繳款期限到期前,以書面申請核准延期2個月繳納。遺產稅應納稅額(含罰鍰及利息)在30萬元以上時,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以現金一次繳清稅款的時候,可於繳納稅款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2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經核准分期繳納的案件,要從原訂繳納期間屆滿的隔天起,到各期繳納的那天止,依照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當利率有變動的時候,依照變動後利率計算。納稅義務人也可申請以課徵遺產稅之財產或其他易於變現或保管的實物一次抵繳。(財政部89.7.15台財稅第0890454844號函)
【遺產及贈與稅 29】【遺產及贈與稅 30】


◎獎勵與罰則
一、獎勵:【遺產及贈與稅 43】
檢舉人之獎金,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及其他關係人有短報、漏報、匿報或故意以虛偽不實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或幫助他人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主管稽徵機關應以罰鍰提成獎給舉發人,並為舉發人保守秘密。

二、罰則:
(1)逾期未申報:【遺產及贈與稅 44】
❶未依限辦理遺產稅申報者,處應納稅額一至二倍之罰鍰。
❷其無應納稅額者,處以900元罰鍰。
(2)漏報短報:【遺產及贈與稅 45】
已依本法規定申報而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一至二倍罰鍰。
(3)故意逃漏稅:【遺產及贈與稅 46】
納稅義務人有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遺產稅或贈與稅者,除依繼承或贈與發生年度稅率重行核計補徵外,並應處以所漏稅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
(4)逾期未繳納:【遺產及贈與稅 51】
對於核定之遺產稅應納稅額,逾規定期限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應納稅額1﹪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強制執行。
(5)未繳清稅款辦理移轉:【遺產及贈與稅 48】【遺產及贈與稅 50】
❶於遺產稅未繳清前,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❷稽徵人員違反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戶籍人員違反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者,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從嚴懲處,並責令迅行補辦;其涉有犯罪行為者,應依刑法及其有關法律處斷。
(6)執行人員之處罰:【遺產及贈與稅 52】
其屬民營事業,處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鍰;其屬政府機關及公有公營事業,由主管機關對主辦及直接主管人員從嚴議處。

資料參考:財政部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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