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為發生地震、颱風、水災或火災,造成您的房屋、汽車、機車、日常家電用品或家具等損失,記得要馬上拍照紀錄並保存現場,15日內向災害發生地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報損失金額,於申報發生損失年度的所得稅的所得稅。就可以拿國稅局核發的災害證明來申報扣除,而減少您要繳的所得稅。依照規定,個人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國稅局是採書面審查作業,不需派員實地勘查,審核完成後另行寄送災害損失證明,而且災害損失以當年度認定為原則。如果來不及,可以先在期限內申請,然後再補證明文件。
◎天然災害造成損失之稅捐減免規定
高雄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已進入颱風季節,民眾若因天然災害,有房屋毀損、土地流失、汽車泡水等損失,可以申請各項稅捐減免。其中與納稅人關係較為密切之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納稅義務人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每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處或分處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機車受損,如持有證明文件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手續者,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並應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
稅捐處再次呼籲,民眾汽車、機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者,請務必先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
◎災害損失經報備勘驗,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資料來源:財政部
▲TOP
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增購車位,當心多繳地價稅
高雄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許多購買大樓住宅的民眾,購屋後通常會向稅捐機關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但另外再向建商增購的停車位,其地號與房屋之土地地號相同而誤以為不必另行申請優惠稅率,導致自用停車位反被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課稅。
該處強調,分次取得的土地,所有權人若未再申請優惠稅率,就只能視同是一般用地,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因此,請已增購停車位之民眾,檢視停車位適用之地價稅率,若未合併自用住宅按較低稅率課徵地價稅,最晚應於本(96)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方能於今年即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課稅,達到節稅之目的。
◎要約定今年地價稅轉帳納稅8月底前申請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期限9月22日
◎自宅用地因故遷出戶籍,應改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
▲TOP
◎要約定今年地價稅轉帳納稅8月底前申請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期限9月22日
◎自宅用地因故遷出戶籍,應改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
▲TOP
2007年8月14日 星期二
營業稅課稅範圍如何?(9101)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包括向國外購買而在我國境內提供或使用的勞務)。
(二)自國外進口貨物。 全國法規資料庫:(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營業稅課稅範圍如何
(二)自國外進口貨物。 全國法規資料庫:(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營業稅課稅範圍如何
營業人進口貨物應否繳納營業稅?(9102)
自91年1月1日起,進口貨物除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免徵營業稅規定外,均應於進口時,由海關代徵營業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1條)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營業人進口貨物應否繳納營業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1條)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營業人進口貨物應否繳納營業稅
我們公司解散了,餘存的貨物,一部分抵債,一部分分配給股東,要不要繳營業稅?(9104)
餘存貨物抵債和分配股東,均視為銷售貨物,應以時價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我們公司解散了,餘存的貨物,一部分抵債,一部分分配給股東,要不要繳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我們公司解散了,餘存的貨物,一部分抵債,一部分分配給股東,要不要繳營業稅
外國公司派技師來我國修理機器,其修理費要不要繳稅?(9105)
外國公司派技師來我國修理機器,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由買受人於次期開始15日內就給付額申報繳納,但屬一般計稅營業人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免予繳納。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外國公司派技師來我國修理機器,其修理費要不要繳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外國公司派技師來我國修理機器,其修理費要不要繳稅
外國航運公司在我國載運客貨去美國,要不要課稅?(9106)
國際運輸事業自我國境內載運客貨出境者,係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要課營業稅,但是如果該國際運輸事業所屬的國家,對我國國際運輸事業給予零稅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可以適用零稅率。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條)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外國航運公司在我國載運客貨去美國,要不要課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條)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TOP外國航運公司在我國載運客貨去美國,要不要課稅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