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車輛所有人將舊車賣給他人或棄置不用,請別忘了務必到監理站辦理車籍異動手續。該處表示,車輛使用牌照稅係依車籍資料課徵,車輛出售或不再使用,車輛所有人應至所轄監理站辦理過戶或報廢手續,自辦妥次日起免再繳納使用牌照稅,否則仍須依車籍資料向原車主課徵使用牌照稅。
鄉親如有使用牌照稅疑義,歡迎電洽該處工商稅課使用牌照稅股,服務電話:231600轉270~274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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